| 吉林工商学院“校园管理落实年”活动
考评办法
为切实做好“校园管理落实年”活动考评工作,确保活动收到实效,制定考评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全面、客观、科学地对十个方面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考核评估,严格奖惩,促进学院“校园管理落实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全院师生的整体素质,确保学院管理上层次、上水平。
二、考评对象
各部门、单位
三、考评内容
“校园管理落实年”活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四、考评方式
(一)日常检查。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活动方案中确定的责任目标及各重点任务实施细则要求,开展严格考核评价,促进活动扎实开展。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专项工作组要认真做好检查、督查记录,以此作为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评价及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
(二)月度通报。各专项工作组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月度活动开展情况报告。能够量化考核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和涉及部门、单位开展情况的,要做出量化评价,定期公布。各专项工作组月度活动开展情况报告,经学院领导小组集中调度后,每月由党委(院长)办公室集中通报一次。
(三)阶段评估。暑假前,要对上半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召开阶段性评估汇报会,各专项工作组评估活动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提出下一阶段努力方向。各专项工作组要对所涉及的部门、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做出排名。学院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活动总体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四)总结表彰。12月上旬,各专项工作组形成“校园管理落实年”活动专项报告,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学院“校园管理落实年”活动总结。学院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校园管理落实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奖励与处罚
(一)先进集体
单项先进集体条件:活动方案设计科学合理;整体活动组织有序;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和整改目标;行动迅速效果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评选资格主要根据各专项工作组在日常检查中的打分排名为主。
综合先进集体条件:在单项先进集体的基础上,综合10个专项工作组的综合考评成绩,综合成绩优秀的获得综合先进集体资格。
先进集体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院活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有一票否决权。
(二)先进个人
评选先进个人条件:在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显著,表率作用突出。
主要由各专项工作组组织推荐产生。学院活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有一票否决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奖资格
1.活动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2.部门、单位被学院通报批评的,不能参评先进集体。
3.工作中有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和单位不能参加评选。
4.没有完成活动目标的个人和单位不能参加评选。
六、组织领导
由学院“校园管理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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